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典礼时间和暑期宿舍调整及维修方案,现就2016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 所有毕业生(不含本校继续读研、读博员工)于7月3日中午12:00之前离校退宿。
2、 在离校退宿时,请交还门厅、房间、抽屉、柜门等学校提供的钥匙,凡学校统一配备的方凳、床垫等宿舍用品,须留在房间中。
3、 继续在本校读博士的应届本科和硕士毕业生、硕士未毕业转攻博员工,可提前入住博士生宿舍。在八里台校区读博士的员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4日下午2:00至5:00到西区公寓楼长室办理抽签手续(不可由他人代办),7月4、5日搬离原宿舍并入住新宿舍。在津南校区读博士的员工,凭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4、5日搬离原宿舍入住新宿舍。
4、 请硕士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1日下午2:00至5:00到八里台员工活动中心402室办理住宿手续(不可由他人代办),其余时间请到21宿8门生活指导中心办理。在津南校区读研的员工,临时宿舍在津南校区,由于津南校区宿舍家具统一改造,务必于9月12日之前回校并搬入正式宿舍。在八里台校区读研的员工,临时宿舍在八里台校区,我中心将根据八里台校区房源实际情况办理时另行通知返校时间。
5、 已申请延期毕业住宿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,请持本人员工证于7月1日下午2:00至5:00到八里台员工活动中心402室办理新宿舍入住手续,并在毕业生离校期限内搬出原宿舍。
此通知
员工生活指导中心
2016年6月7日